近十年首次出现!浙江通报企业破产审判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情况

4月12日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“深入推进破产审判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”新闻发布会。

记者从会上获悉,近5年来,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.5万余件,审结1.3万余件,数量居全国前列。


【资料图】

总体上看,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受理数量保持平稳上升态势,审结数量明显上升,存案数量出现历史性下降,破产清算案件占绝对多数。其中,2022年,全省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980件,审结4531件,近十年来首次出现审结数量大于受理数量的情况。

“在案多人少的基本背景下,这体现了我省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质效的提升,也是2022年全省法院对长期未结破产案件进行专项清理的成果。”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说。

从区域分布来看,2022年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受理数量和审结数量前三名依次为温州法院、杭州法院、台州法院。

会上,《2022年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报告》(下称《报告》)同步发布。

自2018年起,浙江就在全国率先试点探索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。2022年,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个债清理案件835件,审结688件,其中共成功清理216件。

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尽管目前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在稳妥、有序、全面推进,但仍存三大难点。

首先,社会共识有待强化。

当前,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个债清理工作的知晓度、配合度虽有提升,但总体水平仍然不高,社会接受程度及普及范围还有待提高,社会认识有待深化。“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”“人不死,债不烂”等传统观念还比较牢固。

实际上,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就是一个集中公平清偿、概括执行制度,有利于债务人摆脱债务泥淖,有利于债权人调查债务人财产情况实现债权,也有利于社会创业创新和营商环境的优化。

其次,配套机制有待完善。

目前,个债清理工作起步不久,主要由人民法院在推动,尚未像企业破产那样形成较为强大的社会合力,存在财产调查核实难、管理人履职保障难、诚信监督机制不健全、跨省诉讼和执行程序协调难等困境。

同时,金融债权处置程序与个债清理程序衔接不畅。金融机构债权人是个人债务清理案件中的重要一方,然而,由于参与个债清理程序表决权限受限、积极性不高,金融机构债权人成为影响个债清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因素。

此外,一些承办法官、破产管理人以及法院在推进相关工作时仍存在经验积累不够等问题。

标签:

X
X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3 今日信息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沪ICP备2023005074号-40   联系邮箱:5 85 59 73 @qq.com